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外地人在南京积分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外地人在南京积分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外来人员想要在南京落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具体要求和申请流程如下:
购房落户:
条件:在南京购买6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并且是实际居住的,可以申请落户。每增加60平方米可增加1人。
注意: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购房时间需要在2016年1月1日之前。
投靠落户:
条件:需要具备合法固定住所,并且有直系亲属投靠的情况。比如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或者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或者父母退休后投靠子女等情况。
人才落户:
条件:根据南京市***去年印发的《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学历或技能,并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具有***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同时需要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自2016年南京市出台积分落户政策实施以来,经过几次调整,去年积分落户申请条件从要求累计缴纳24个月社保,进一步放宽为累计缴纳12个月社保,并且进一步加大连续居住、缴纳社保的赋分制,同时增加了与苏州社保、居住年限累计互认。
其他方式:
南京现有的落户政策,外地人落户南京主要有2种方式:人才落户,积分落户。
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取得***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在国内取得相应学历,技术技能类,且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工作、无直系亲属投靠、无随迁人的学历型人才可以通过“我的南京”APP—下面“城市”页面—“政务”—更多—“政务服务”—“我要办理”—“在线办理”—“人才落户”进行申请,其他情形申请人暂时还需要前往各区级公安机关窗口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一、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取得***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注意: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
二、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地人在南京积分落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外地人在南京积分落户条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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