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才落户南京教师政策补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人才落户南京教师政策补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的时点为保持房改政策的前后衔接,切实保障教师职工的利益,对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的时间,按照计算房改工龄的时间核定,即凡享受住房补贴并在1994年底前在教师岗位的,可按实际到1994年底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凭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教龄证明,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
未满20年工龄的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的计发为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对不满20年工龄的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计发,按照杭政[2003]13号文精神执行,即按照退休人员实际工作年限与按20年计发标准的差额,按比例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一、E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
2、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2400元。
二、E类人才标准
1.省“六大人才高峰”入选者,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入选者,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重点扶持项目入选者;“双创博士”入选者;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入选者。
2.南京市名中医、优秀中医;市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南京地区“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荣誉称号;省“科教***工程”青年人才;市级医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省中医药领军人才。
3.与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且独立纳税的企业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年申报纳税收入(含股权激励)不低于30万元的各类人才。
4.担任“南京市技能***工作室”领办人,南京市有突出贡献技能人才,南京市技术能手。
5.获得“江苏省金融创新奖”和“南京市金融创新奖”项目团队的主要负责人。
6.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美国财产保险核保师(CPCU)、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FCAA)、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等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已在所聘任机构工作满1年且自申报之日起与所在金融机构合同存续期3年(含)以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才落户南京教师政策补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才落户南京教师政策补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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