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人才落户 审核步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南京人才落户 审核步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将有关材料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上报区级公安机关;
市、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公安机关;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接到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社保落户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本人到场申请: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根据投靠落户情形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亲属关系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关系证明。
根据落户原则提交申请:
本人在我市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除外)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我市有家庭户口且在江北新区、江宁、浦口、***、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除外)的,可以在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处登记户口,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本人所在单位在江北新区、江宁、浦口、***、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设立集体户的,应当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同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上述落户条件均不具备的,按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所在地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提交申请:向属地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人才安居申请后需要经过企业审核,相关部门审核,房产审核,这个要看各部门审核的时间,以及你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
自己个人的是9月下旬申请,3-4天时间流程就走到最后了,但缺少了一个材料,补交后是11月上旬通过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人才落户 审核步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人才落户 审核步骤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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