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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人才落户南京文案短句,人才引进落户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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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清照晚年究竟有没有改嫁张汝舟?

李清照晚年究竟有没有改嫁张汝舟?

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词人生话中发生过一次很大的波折,那就是改嫁张汝舟。

丧夫,离乱,再加上疾病,使她的境况陷于无限凄凉。这时,张汝舟频频致意,殷勤通问,处干病中的李清照十分感激。后来张汝舟又一再遣媒说合,李清照也就勉强答应了这桩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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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张汝舟是个势利之徒。根据已知的史料,他又字飞卿,可能就是在建康期间赵明诚病歿前携一"玉壶"来访的那位张飞卿学士。当他娶李清照时,正以右承奉郎的衔头,在池州为监诸军审计司,职务是管理军队的财务。任职期间,他"妄增举数入官",***枉法,中饱私囊。他娶李清照这个年近半百的寡妇,不是爱她的才貌,而是爱她的财产。但一旦钱财到手,便露出狰狞面目,对李清照肆意***。李清照不堪虐待,到处申诉,请求外援,终于惊动了皇帝,将这个案件"付之廷尉"。这时李清照只求解除夫妻关系,并不指望退回被侵吞的财产。一场官司打下来,有司判了张汝舟的罪,遣至"柳州编管"。但按照宋朝法律,妻子告丈夫,纵然情节属实,也得判刑两年。因而李清照也被系于囹圄。幸亏她有个亲戚綦崇礼,这时正在朝中做翰林学士,在他的营救下,李清照的两年徒刑才政为九天。获释以后,她怀着无比感激的心情,特地给綦崇礼写了一道"谢启"。

李清照自绍兴二年改嫁,至同年九月离异,历时约一百天。

关于李清照是否改嫁的问题,前人曾有不同意见的争论。在宋人记载中有胡仔的"苕溪渔隐丛话"等七家,对此确认无疑。明清以来,不断有人提出异议,其中以清代的俞正變的考证文章"易安居士事辑"最有分量,竭力为李清照辫护,在学术界颇有影响,直至近代,李清照的改嫁问题似乎已被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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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成立以来,黄盛璋先生的"李清照事迹考辨"特辟专节,广泛占有资料,进行了深入的考查,分析,辨别真伪,弄清是非,得出了李清照确曾改嫁的结论。目前看来,这个结论基本上是合理的,可靠的。

关于李清照的再婚,争论了几百年。

根据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里的记载,“绍兴二(1132年)年九月子朔,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官也。其后有司当汝舟私罪徒,诏除名,柳州编管。(十月己酉行遣),李氏,格非(李格非是李清照的父亲)女,能为歌词,号易安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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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简单记录了李清照诉讼过程,李清照后夫的名字,职务,罪名,结果,都有清楚的记载。而李清照也曾有写信答谢解救她出监狱的綦崇礼。

李清照的再嫁,在南宋时已经有很多记载,甚至在李清照在世的时候,都有文人记录她再嫁的事了,只不过多是讥讽语气而已,可以想象,李清照再嫁在当时的社会,基本上可以说是街头巷议了。

绍兴18年(1148年),李清照六十五岁时,胡仔的《苕溪渔隐丛话》里说:“易安再适张汝舟,未几反目有启示与綦处厚云:猥俞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材。传者无不笑之”。

这里说李清照再嫁是不容置疑的,说讼后夫就是挖苦嘲弄的口气了。并且还提到了李清照给綦崇礼的信,而写封信正是李清照再嫁最有力的证据。

绍兴19年(1149年),李清照六十六岁。王灼在《碧鸡漫志》里说:“易安居士……再嫁某氏,讼而离之,晚节流荡无依”。

绍兴21年(1151年),李清照六十八岁。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说:“格非之女……然无检操,晚节流落江湖间”。

按宋朝当时的风气,年龄稍大些的官宦女子再嫁,人们会嘲笑其晚节不好。如果李清照不曾再嫁,也不会有人在婚姻大事上造谣。这些人嘲笑李清照的,不光是她的再嫁,而且还有她选错了对象,又打起了离婚官司,闹出了不小的丑闻。这些讽刺,也恰好证明了李清照的再嫁是真实的。

还有一个有力的证据,说明了李清照的再嫁:右仆射(右丞相)洪适在《金石录》跋中说:“赵君无嗣,李又嫁”。洪适说《金石录》是赵明诚去身故后,经李清照整理呈进皇帝,顺便说了李清照再嫁。以洪适的身份,以及写文章的目的,是不可能造谣的。

再嫁就没有了从一而终,媜女烈妇的封建教条?凡有知识的女性就要抗争封建对妇女的束缚!何况李清照年纪大了,也没有生下一男半女,对赵明诚道义上绰绰有余!这兴趣是不是不那么高明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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