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还没接到南京积分落户通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还没接到南京积分落户通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和本市户籍准入登记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民常住户口登记管理,适用本细则。公民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和发放,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户口登记管理是指户口申报、注销、迁移、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等户口登记,以及户口证件、信息、档案管理。
第四条公民应当依照本细则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
第五条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户口登记管理事项,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指对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规定。该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户籍准入条件:规定了符合哪些条件的人可以申请落户南京市,包括年龄、学历、职业、社保缴纳等方面的要求。
申请材料:规定了申请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社保证明等。
审核程序:规定了申请人提交材料后的审核程序,包括初审、复审、公示等环节。
审核标准:规定了审核人员应当根据哪些标准进行审核,包括符合条件、真实有效、无不良记录等方面的要求。
申诉和复议:规定了申请人对审核结果不满意时可以进行的申诉和复议程序。
其他事项:包括落户后的义务和权利、违规行为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出台,旨在规范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依规落户南京市。
南京江北新区属南京市户口,外地人办理江北新区户口应该是大学以上文凭,在南京江北新区购买了住房凭大学毕业证、房产证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审报,还有就是属于吸引人才在事业单位或***部门入职,单位所在地在江北新区凭单位证明由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公安部门审报。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条件:
1、“三投靠”人员“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2、工作调动人员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
4、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或高校毕业生,均可落户南京。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还没接到南京积分落户通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还没接到南京积分落户通知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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