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继子女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京继子女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投靠落户政策
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的,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的,被投靠人户口所在的合法稳定住所应为其直系亲属所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公安部门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城镇:(一)投靠配偶,且配偶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配偶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该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亲年龄超过60周岁或者母亲年龄超过55周岁,以及已退休人员。
(三)未成年及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或者父母在本市城镇无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但均为本市集体户的(高校学生集体户、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除外)。
(四)原籍系本市居民的现役军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现役军人父母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条件:
1、“三投靠”人员“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2、工作调动人员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
4、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或高校毕业生,均可落户南京。
父母未婚的新生儿且父母一方是南京市户口。
二、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三、《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父亲而又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还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对无《出生医学证明或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的,凭亲子鉴定证书办理出生登记;
一、出生医学证明上有父亲、母亲信息的:
1.父母抚养协议或者人民***民事调解书;
2.出生医学证明;
3.直接抚养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4.非婚生育说明。
二、出生医学证明上仅有母亲信息,申请随母亲落户的:
1.出生医学证明;
2.母亲一方户口簿;
3.非婚生育说明。
三、出生医学证明上仅有母亲信息,申请随父亲落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继子女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继子女落户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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