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漳州人才落户南京公寓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漳州人才落户南京公寓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指从漳州市以外引进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在学术、技术、管理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较突出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精湛操作技能,在工作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的技师、高级技师;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购房条件;
3、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纳税义务;
4、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且不得出租、转让或变更用途。申请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社保缴纳证明、个税缴纳证明、购房合同等。
漳州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主要包括:
1.持有有效的漳州户籍;
2.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
4.无房产或在漳州市无房产;
5.符合漳州市人才购房政策的其他条件。申请时所需材料包括:
2.就业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3.无房产证明;
4.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凭证等相关购房证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
1. 与漳州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其中产权型人才公寓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应签订不少于5年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应签订不少于3年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3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3. 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继续在漳工作满10年,其申请时的年龄一般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及以上(特级、A类引进人才可不受法定退休年龄限制)。
具体条件可能因不同的人才公寓项目而有所不同,建议查看相关政策文件获取最新信息。
(一)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漳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漳州台商投资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等文件所认定的特级、A类、B类、C类、D类、E类、F类高层次人才,需在认定期内提出申请;
(二)近5年内研究确认的省工科类青年人才、漳州市主导产业人才,需在申报确认资格后3年内提出申请;
(三)世界“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境外著名大学(发布公告时最新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均位于前300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在我区稳定就业,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台湾院校),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
(六)在我区自主创业,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实缴资本10万元以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中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
(七)经区党工委、管委会“一事一议”引进的特殊人才或列入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
(八)经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认定的教育卫生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规定》要求人才公寓房申请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区就业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2年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漳州人才落户南京公寓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漳州人才落户南京公寓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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