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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本人未生育子女,其户口回沪落户前已经依法收养的子女,长期随养父(母)在本市共同生活、年龄不超过25周岁、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的,可以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2.本市支内、知青人员生育的子女,因病、因伤或因身体重度残疾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父母照顾,与父母长期共同生活,且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的,可以在其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无子女回沪落户的,可以照顾一名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且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的亲生子女,或符合前述规定的年满16周岁不超过25周岁的一名孙辈,在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投靠人如系未成年人的,应当依法委托一名本市常住户口人员代为监护。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按下列规定办理:
1.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系非婚生,该子女取得《独生子女证》,或其父(母)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2.本市一方因死亡、判刑被注销本市常住户口的,其与外省市人员生育的符合***生育政策的子女,出生后一直在本市生活的,可以在本市(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如(外)祖父母死亡或不同意落户的,可在本人、亲属或愿意接受其落户人员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四)父(母)迁沪落户时,符合***生育政策生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其父(母)拥有抚养权满5年,且其随继父(母)在沪共同生活居住满5年的可以随迁。
本人申请报告、
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随迁人员关系证明、结婚证、
一般要求在老家有房产,在自己或配偶或子女名下,回农村的要求有宅基地或村委会同意分配宅基地。
要求本人申请报告需要到村委会或社区盖章,也就是当地同意接收。
办好以上资料后,到老家户籍递交资料,审批通过后领取准迁证,再回现籍办理迁移证明,最后落户。
知识青年是,六十到七十年代城市的初高中毕业生,响应***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那里是广阔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那是时代潮流,打着一代人青春的烙印。他们肩负***的希望,千军万马奔向边疆,奔向农村,奔向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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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己之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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