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人才落户买房优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南京人才落户买房优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受理。用人单位受理个人申请,并负责核查个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3.审核。市人社局收到上报材料后,负责牵头协调市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4.确定。在市有关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市人社局提出拟分配人选名单,报市***分管领导研究确定公示名单;
5.公示。市人社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确定的拟分配人选名单7个工作日;
6.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放。
《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在南京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办理交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购房入户申请。
19日,记者从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获悉,该市新出台的《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南京未来所有上市新房将全部为符合规定的人才提供优先选房服务。
如何吸引更多人才落户创业就业已经成为不少城市的“工作大计”,而“居者有其屋”也成为不少人才选择发展地的重要条件,近日,全国各地不断有城市对高端人才释放购房优惠政策,其中,深圳和广州的多个区都纷纷“解绑"人才购房的限制。
据介绍,为不断提高人才安居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实效性和吸引力,进一步解决好人才普遍关心的购买商品住房问题,南京市今年11月6日就出台这项专供人才购房的《办法》,该文件一出台就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作为准一线城市,近年来,南京市区内不少热门商品房项目尚未上市就已被“挤破门槛”,即使设下50%乃至于60%的验资要求,也拦不住购房者捧着几百万元验资金抢房的大潮,在这种情况下,该《办法》中的最大亮点——“人才可优先选房”就非常具有吸引力了。
记者注意到,按照《办法》要求,以下几类人才可享受这一优先购房的待遇: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或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
南京人才房供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 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三)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四)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五)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六)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七)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八)经市***批准的其他人才。
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人才落户买房优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人才落户买房优惠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vougao.com/post/118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