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江宁人才落户哪个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京江宁人才落户哪个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第一步: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按要求整理好退休职工的人事档案材料到江宁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天元东路52号214室)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第二步: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填写《南京市江宁区企业职工退休(定期生活费)审批表》(表格在天元东路52号社保大厅退休待遇核算处领取);
1、原来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障的人员转到江宁时,只能转移社保当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工伤等保险不能转移,只能作废,到江宁之后从零开始;反之,从江宁转回南京也相同,只能转移养老保险。
、各类人才对照认定标准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企业统一进行在线申报,由区人社部门进行初审。
2、A类人才由区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并上报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B、C、D、E、F类人才及相当于B、C、D、E、F类的人才,由区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
通过项目合作方式及非企业引进的A、B、C类人才,经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区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经区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参照本办法享受人才安居。
企业具有成熟规范的人才管理体系,经评估认可后,报区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其技术或管理人才所聘任的职务可直接对接《南京市江宁区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的相应人才类别,参照本办法享受人才安居。
3、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后,即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政策。
4、人才安居工作实行并联审批、按季公示,人才认定部门将认定结果移送至区住建部门。区住建部门汇总审核结果,确定人才的安居方式及标准,每季度末将人才安居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房源情况接受申请,区住建部门或房源管理单位按批次组织选房,将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配售(租)给符合条件的人才。
全部完成后,【提交】,接下来就是等待审核。可以时不时点进去看一下审核进度。
审核一般分三步——【企业审核】 - 【部门审核】 - 【房产审核】
【企业审核】就是供职单位/公司的审核,所以一定要让人事知道这件事情。
【部门审核】是南京人社局审核学历、社保等资料
【房产审核】是审核你房产的部分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江宁人才落户哪个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江宁人才落户哪个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vougao.com/post/12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