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市积分落户申请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京市积分落户申请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其中提到,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可以申请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需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入户申请书;
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在学信网上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至教育部门开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开具的《教育部国(境)外学位***书》或取得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依技术、技能水平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需先至市人社局开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再至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具体流程:
(1)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报告》。
(2)在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市积分落户申请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市积分落户申请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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