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大专落户要带的资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南京大专落户要带的资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专科南京落户条件:
⑴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职业院校)专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毕业生,在南京市就业或者创业,专科学历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在南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限制。
⑵南京市生源的高等院校学生(含职业院校学生),申请户口从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迁回南京市城镇的。
可申请户口南京城镇的地区的类型有: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4、具有***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根据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要求(有效期3年),不同情况所需材料略有差异,人才落户南京所需材料:
1、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行开具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具体来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入户申请书;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报告》;
(四)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条件及手续如下:
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4)具有***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2)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3)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二)落户分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大专落户要带的资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大专落户要带的资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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