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人才再次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南京人才再次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大专学历人员落户南京的条件之一是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因此,根据政策规定,大专学历人员落户南京必须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如果中途有断缴或缴纳不足6个月的情况,将无法符合落户条件。需要注意的是,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在申请落户前仔细了解最新政策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公安部门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城镇:(一)投靠配偶,且配偶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配偶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该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亲年龄超过60周岁或者母亲年龄超过55周岁,以及已退休人员。
(三)未成年及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或者父母在本市城镇无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但均为本市集体户的(高校学生集体户、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除外)。
(四)原籍系本市居民的现役军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现役军人父母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投靠落户政策
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的,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的,被投靠人户口所在的合法稳定住所应为其直系亲属所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人才再次落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人才再次落户条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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