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市 人才落户 指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京市 人才落户 指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京人才号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在线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下载并安装“我的南京”APP。
进入“南京房产”模块,点击“人才安居”进入“人才购房服务”模块,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包括劳动关系、业绩履历等。
提交申请即可。
主要需提交以下几类材料:
(二)一张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彩色免冠照片;
(三)申请人在南京市工作或创业证明:如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
(四)在本市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半年期以上并经区级以上房产局备案的租房合同;租赁公租房的,提供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
(五)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居住证申请公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留学人员还应提交: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或在国(境)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国籍留学回国人员还另需提供外市户口本(或户口注销证明)等非南京户籍的证明材料;
(七)非留学回国人员(外国籍)还应提交:硕士以上学位证书、5年以上的工作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八)居住证B证除需提交(一)-(五)类材料外,还需提交国家、省、市重点人才***入选证明。
2018年3月1日起,南京市开始实施《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至此已有近2万人已将户口迁入南京,现在正是大学毕业季前夕,南京市公安局再次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措施以方便人才落户。
增加区级受理范围,就近提交落户申请。此措施对市、区公安机关受理范围进行了优化,如申请人在南京的就业单位没有集体户,则由市局下放至区级公安机关受理;如申请人未在南京就业,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南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则就地向高校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或派出所申请,无需向市公安局申请,由市公安局以及江北新区、江宁公安分局受理。
辖区内有高校的公安分局还将上门与每一所高校联系,毕业生们无需本人亲自前往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可以委托校方统一提交落户申请。同时各类手续也有所简化。
南京市公安局还建了网上受理系统,该系统将于5月31日开通,毕业生可在网上申请,不见面审批。
1、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 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在南京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在南京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4、在南京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5、在南京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6、在南京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7、在南京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8、经市***批准的其他人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市 人才落户 指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市 人才落户 指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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