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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就业方式,档案存放渠道也不同。毕业后,高校毕业生已经找到工作的,如就业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学校会将其学籍档案直接邮寄至工作单位。
如工作单位无档案管理权限,学校会将其学籍档案邮寄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如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档案会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每年的7-9月都是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的高峰期,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将会接收到几万份从全国各个高校集中转来的应届毕业生档案。期间,工作人员要对每一份毕业生档案进行登记、编码、录入、整理等系列工作,建议毕业生们7月下旬再进行档案查询。目前,可以拨打0527-12333或0527-84353862、0527-84353098进行档案查询。
毕业生应根据就业去向和实际居住地入户的原则,可选择以下方式迁移户口:
1、迁回原籍:原宿迁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迁至就业单位集体户:非宿迁户籍且本市内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大中专毕业生,已就业且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已建立集体户的,可在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落户。
3、迁往合法固定住所(购房地):如已在宿迁市内购房,有合法固定住所,可在房子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迁往宿迁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外地户籍的引进人才,其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未在宿迁购房的,可将户籍临时挂靠在宿迁市人才中心集体户。
现在是几乎到了没有条件限制的程度,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资引资、务工等原因申报户口迁入的,都符合落地入户条件。省内户口迁移不再使用户籍证明,省外公民申请迁入户籍的,应尽量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查询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名称,无法核查且申请人未提供居民户口簿的,要求申请人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原来是申请,现在是请你。
宿迁学院是目前宿迁市唯一一所本科公办学校,大学层次,毕业生当然是大学毕业证书。宿迁学院是2002年经省***批准建设的一所高校,后来省***为了支持宿迁学院,委派八所高校联建宿迁学院,有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林业大学、杨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20Ⅰ8年,经教育部同意恢复公办学校身份,目前学院发展走上了快车道,在全国范围内引进高层次人才,宿迁学院成为一流的大学指日可待!
不一定是编内。
根据宿迁引进人才最新政策:1.引进人才享受不低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
2.符合宿迁市人才政策要求的,可享受10-200万的“购房劵”;
3.优先申报省、市各类人才项目,名校博士可申报江苏省双创博士项目,15万元/人;入选市“双创人才”可获得30—100万元人才资助、市“双创团队”可获得100—300万元人才资助、市“千名拔尖人才”可享受500-3000元/月的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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