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人才落户公寓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京人才落户公寓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这是比较全的有关南京人才公寓申请条件,一览无疑
2.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未毕业满5年,拥有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
3.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社保&公积金缴交满一年)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由区人才办负责认定,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创业类人才创办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为员工缴纳社保等手续,个人投入企业实收资本足额到位,每年在浦口实际工作日不少于90天。
2、创新类人才与引进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并在浦口区缴纳社保或个税。
专业技术人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技术骨干教师,由区教育局负责认定,须为我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教师,具备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并符合区教育系统其他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一、南京人才房购买申请条件
1、在南京室内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已经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在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本人在室内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人才落户公寓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人才落户公寓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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