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人才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南京人才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18年3月1日起,南京市开始实施《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至此已有近2万人已将户口迁入南京,现在正是大学毕业季前夕,南京市公安局再次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措施以方便人才落户。
增加区级受理范围,就近提交落户申请。此措施对市、区公安机关受理范围进行了优化,如申请人在南京的就业单位没有集体户,则由市局下放至区级公安机关受理;如申请人未在南京就业,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南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则就地向高校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或派出所申请,无需向市公安局申请,由市公安局以及江北新区、江宁公安分局受理。
辖区内有高校的公安分局还将上门与每一所高校联系,毕业生们无需本人亲自前往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可以委托校方统一提交落户申请。同时各类手续也有所简化。
南京市公安局还建了网上受理系统,该系统将于5月31日开通,毕业生可在网上申请,不见面审批。
南京人才落户的政策中,夫妻双方如果都符合相关条件,是可以一起申请的。具体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正处于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状态,并且已经连续缴纳了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的大学学历毕业生;
那么他们都可以根据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此外,如果有一方的户口已经在南京,而另一方想要迁入,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任何一条,也可以单独申请户口迁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随迁未成年子女,需要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落户1。
不是,南京人才落户是集体户口。随着经济建设需求人才落户政策法规是比较好的,特别是一些地方特殊人才落户政策比较优惠,南京也是出台了当前比较好的落户政策,急需人才落户到南京就是南京户籍,可以享受南京的购房政策,劳保政策,以及受教育的政策等。
2、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的认定条件。
3、住房:本南京户籍,且住房未达本办法确定的安居标准;非南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在南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符合南京人才落户条件的人群,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的落户地点不同,具体如下:
1、如果申请人在南京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2、如果申请人在南京城镇地区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3、如果申请人所在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4、如果上述落户条件均不具备的,对于大专学历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的社区户登记落户。对于其他学历、技术技能人员,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大厅、江北新区公安分局市民中心和江宁公安分局市民中心的人才集体户登记户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人才落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人才落户条件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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