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个人社保落户政策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京个人社保落户政策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可以通过南京社保满两年来落户。
2. 原因是南京市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地人在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两年,可以申请落户。
社保满两年是南京市***对外地人落户的一项要求,通过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可以证明个人在南京有稳定的工作和居住情况。
3. 除了满足南京社保满两年的要求,申请落户还需要符合其他条件,如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居住证明等,按照南京市公安局的要求进行申请。
落户的具体流程和办理时间可以咨询当地的派出所或人才引进部门。
累计缴纳南京社保满2年,可以在南京申请积分落户。
申请积分落户南京,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申请流程:
1、区公安机关应当设立积分落户申请受理窗口,受理积分落户的申请材料。
2、申请人达到规定分值,可向本人拟落户地区公安机关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收到申请材料后,承办人员应当当场查验。材料齐全的,应当立即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4、区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同时将申请人资料录入积分落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出具初审意见。
社保落户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本人到场申请: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根据投靠落户情形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亲属关系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关系证明。
根据落户原则提交申请:
本人在我市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除外)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我市有家庭户口且在江北新区、江宁、浦口、***、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除外)的,可以在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处登记户口,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本人所在单位在江北新区、江宁、浦口、***、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设立集体户的,应当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同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上述落户条件均不具备的,按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所在地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提交申请:向属地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南京市办理条件购房落户:
1、非南京户口,在南京买房,超过60平米即可落户。 南京购房入户具体条件 南京市投靠落户 1、父母投靠入户
2、夫妻投靠入户
3、配偶及子女投靠入户
4、子女投靠入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个人社保落户政策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个人社保落户政策最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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