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人员投靠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京人员投靠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亲属属于“三投靠”人员可以在南京入户。“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
2、“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1)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
2)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
信息来源:《南京日报》(数字版)
申请条件: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的,请将以下材料准备齐全后,由户主、产权人、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同时前来办理。
1、申请;
2、南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住址页及户主、产权人、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页);
3、父母户口本及复印件(住址页及父母户籍页。户口本上信息应与身份证及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内信息一致,户口、印章齐全);或父母户籍证明。
4、父母及户主、产权人、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5、父母、申请人的各两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加盖民政局章)或民事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与父母关系证明:由派出所出具原户籍地址、三人姓名、***号码、三人之间关系的证明及上面要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父母一方去世的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7、申请人现户籍地全部房产证原件及全部复印件。
8、其他相关证明。
南京市为了不让人才流失,允许在本地工作落户的青年父母追随落户,具体流程简单,带着子女的有效证件与证明是父母与子女关系,到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开具接收证,然后就可以迁入父母户口了。
教育问题。外地生源就读南京中小学,除了要按照其户籍所在地的杂费标准交给学校外,还需另交一笔不菲的择校费用。影响最大的是今后的高考,按照目前的政策,考生必须要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
购房限购。本地户籍(包括集体户口),可以拥有两套住房。没有在南京落户口的外地新就业人员则须有一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而对于既无南京户口又无社保、纳税记录的外地来宁自由职业、灵活就业者,按限购令规定不允许购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人员投靠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人员投靠落户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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