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户口孩子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京户口孩子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连续满两年。
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
公办小学实行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新生入学报名手续。报名登记时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
南京学区房政策如下: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下同)、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的,方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原则上,新生入学报名的一年前须办理好上述相关手续,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房屋产权证所在地。每套住房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就读(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2、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同时符合其它正常入学条件的,也可在施教区小学就读。第一,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现役军人、务农、外地户口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第二,适龄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第三,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过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南京市户籍小学新生报名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并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预防接种证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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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户口孩子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户口孩子落户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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