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大专学生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京大专学生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专科南京落户条件:
⑴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职业院校)专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毕业生,在南京市就业或者创业,专科学历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在南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限制。
⑵南京市生源的高等院校学生(含职业院校学生),申请户口从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迁回南京市城镇的。
南京将落户条件再次放宽,其中本科学历人才从 40 周岁放宽到 45 周岁,将留学回国人员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一并纳入;40 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就可以落户。
1.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根据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在宁落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学信网上开具的学历证明 。
南京学区房政策如下: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下同)、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的,方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原则上,新生入学报名的一年前须办理好上述相关手续,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房屋产权证所在地。每套住房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就读(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2、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同时符合其它正常入学条件的,也可在施教区小学就读。第一,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现役军人、务农、外地户口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第二,适龄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第三,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过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大专学生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大专学生落户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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