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打工落户政策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南京打工落户政策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直接落户:
1、本科生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0岁以内,可先落户南京再就业。
二、积分落户:
1、拥有合法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2、在南京市区用有合法稳定住所。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外地人在南京落户的条件是:在南京市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可办理3人户,每递增20平方米,增加直系亲属1名。如果未满60平方米,如果属于南京集体户口,或配偶为南京户口,均可迁入南京户口 。
根据南京市的政策,外地人在南京落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在南京有稳定的就业或创业机会;
3. 在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定期限;
4. 在南京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5. 具备合法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件。此外,根据南京市的政策,不同人才引进***和政策也会有所不同,例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等可能会有更宽松的条件。具体的落户政策和要求可以咨询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
南京现有的落户政策,外地人落户南京主要有2种方式:人才落户,积分落户。
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取得***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在国内取得相应学历,技术技能类,且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工作、无直系亲属投靠、无随迁人的学历型人才可以通过“我的南京”APP—下面“城市”页面—“政务”—更多—“政务服务”—“我要办理”—“在线办理”—“人才落户”进行申请,其他情形申请人暂时还需要前往各区级公安机关窗口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一、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取得***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注意: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
二、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打工落户政策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打工落户政策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vougao.com/post/15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