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江宁区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南京江宁区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好,一共有四种
四种落户南京的主要方式
投靠入户,俗称“三投靠”
2018年3月1日起,南京市开始实施《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至此已有近2万人已将户口迁入南京,现在正是大学毕业季前夕,南京市公安局再次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措施以方便人才落户。
增加区级受理范围,就近提交落户申请。此措施对市、区公安机关受理范围进行了优化,如申请人在南京的就业单位没有集体户,则由市局下放至区级公安机关受理;如申请人未在南京就业,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南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则就地向高校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或派出所申请,无需向市公安局申请,由市公安局以及江北新区、江宁公安分局受理。
辖区内有高校的公安分局还将上门与每一所高校联系,毕业生们无需本人亲自前往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可以委托校方统一提交落户申请。同时各类手续也有所简化。
南京市公安局还建了网上受理系统,该系统将于5月31日开通,毕业生可在网上申请,不见面审批。
2021南京落户政策主要有:人才落户、积分落户。通过这两项落户政策,在南京没有房产依然可以落户,可将户口登记在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内,或登记为集体户。
一、南京人才落户落户地点:
本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无上述落户条件的,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和江宁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的集体户登记户口。
申请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社保落户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本人到场申请: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根据投靠落户情形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亲属关系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关系证明。
根据落户原则提交申请:
本人在我市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除外)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我市有家庭户口且在江北新区、江宁、浦口、***、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除外)的,可以在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处登记户口,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本人所在单位在江北新区、江宁、浦口、***、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设立集体户的,应当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同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上述落户条件均不具备的,按公安机关[_a***_]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所在地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提交申请:向属地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江宁区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江宁区落户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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