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市购房落户老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南京市购房落户老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京市关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在宁买房落户的新政策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新政策规定,在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购买二手商品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且符合南京市现行户口登记和迁移管理相关规定的,均可向现住地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该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吸引更多人才落户南京,促进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
《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在南京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办理交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购房入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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