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人才落户投靠父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京人才落户投靠父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亲属属于“三投靠”人员可以在南京入户。“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
2、“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1)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
2)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
信息来源:《南京日报》(数字版)
政策如下: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被投靠人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办理时限:材料手续齐备,情况清楚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办理费用:不收费
南京市的投靠亲属落户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配偶落户:南京市户籍居民可以通过结婚落户,将自己的户口迁入配偶的户籍所在地。
2.子女落户:南京市户籍居民的子女,可以通过父母的户口迁入南京市。
3.父母落户:南京市户籍居民的父母,可以通过子女的户口迁入南京市。
4.其他亲属落户:南京市户籍居民的其他亲属,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可以通过南京市户籍居民的户口迁入南京市。
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
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5、投靠人当前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养老待遇证明或退休金领取机构出具的经盖章确认的退休金证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人才落户投靠父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人才落户投靠父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vougao.com/post/161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