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人才落户网络审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京人才落户网络审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南京办理人才落户审核通过后带着准迁证回原籍办理迁出,领取迁移证;
本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的,需向市级户政办理窗口提交申请。在我市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江北新区人才集体户、江宁区人才集体户或居住证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的社区户落户的,需向所属地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①线上办理:在我的南京***线上办理人才落户。
打开并登陆“我的南京***”,找到首页“政务”—“政务服务”—在政务服务页面选择“我要办理”,选择“人才落户办理”,进入下一步。
②线下办理:携带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局提交材料。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将有关材料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上报区级公安机关;
市、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公安机关;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接到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人才落户网络审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人才落户网络审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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