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人才落户投靠子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南京人才落户投靠子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提交申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南京各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口分中心)办理。
受理:符合办理条件,当场予以办理。
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达到100分。
1. 配偶落户:南京市户籍居民可以通过结婚落户,将自己的户口迁入配偶的户籍所在地。
2.子女落户:南京市户籍居民的子女,可以通过父母的户口迁入南京市。
3.父母落户:南京市户籍居民的父母,可以通过子女的户口迁入南京市。
4.其他亲属落户:南京市户籍居民的其他亲属,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可以通过南京市户籍居民的户口迁入南京市。
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被投靠人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办理时限:材料手续齐备,情况清楚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办理费用:不收费
政策如下: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南京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分配主要遵循“公办为主、统筹安排”的原则。
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或通过手机“我的江宁”APP等途径,登录相应的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的相关信息,并自主选择当面审核材料的地点和时间。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一系列材料,包括家庭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相对稳定工作证明(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的凭证),以及小学毕业证书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等。
申请材料经区教育局或相关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后,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将被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不参加电脑派位。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入学。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为其子女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此外,对于特殊儿童(如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等特殊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应按规定积极接纳,严格做到“零拒绝”,并优先***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对于民办小学的招生,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数,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12。
1.父母投靠城镇成年子女: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_a***_]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
2、父母投靠农村成年子女:子女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未享受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并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曾为迁入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人才落户投靠子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人才落户投靠子女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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