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硕士申请落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南京硕士申请落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申请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为申请人与他人共同共有,还需提供共同共有人同意落户书;
(2)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承租权人)同意落户书;
(3)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4)无上述落户条件的,统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
1.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后,即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政策。
对于人才安居办法覆盖范围以外的高校毕业生,以个人名义申请租赁补贴由两年延长至三年,标准不变,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购共有产权房。
在人才安居办法认定的企业中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领每月600至1000元租赁补贴,期限5年。也可申请租赁3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2020年的落户政策,有十项优待。具体,您可以详细阅读原文件:《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凭学历证书即可落户。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南京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符合申领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按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
2018年3月1日起,南京市开始实施《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至此已有近2万人已将户口迁入南京,现在正是大学毕业季前夕,南京市公安局再次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措施以方便人才落户。
增加区级受理范围,就近提交落户申请。此措施对市、区公安机关受理范围进行了优化,如申请人在南京的就业单位没有集体户,则由市局下放至区级公安机关受理;如申请人未在南京就业,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南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则就地向高校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或派出所申请,无需向市公安局申请,由市公安局以及江北新区、江宁公安分局受理。
辖区内有高校的公安分局还将上门与每一所高校联系,毕业生们无需本人亲自前往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可以委托校方统一提交落户申请。同时各类手续也有所简化。
南京市公安局还建了网上受理系统,该系统将于5月31日开通,毕业生可在网上申请,不见面审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硕士申请落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硕士申请落户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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