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军人父母投靠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京军人父母投靠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3.合法固定住所凭证。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居民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或居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的所在单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
(二)投靠直系亲属的:备注:1.《申请入户登记表》;
退休人员不能在南京积分落户。申请南京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保不少于24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纪录。
适龄即可以入学。报名条件为: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1)符合下列三种情况的,可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口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儿童户口自出生之日起随父母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孩子户口在爷爷名上,用爷爷户口本可以上学。新政策明确,遇到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者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不符的,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主管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孩子户口随父母其中方,户口所在地有产权证,且实际常住在户口所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军人父母投靠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军人父母投靠落户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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