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小产权落户政策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京小产权落户政策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产权房遇到***很难获得补偿。
小产权房是指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房主需要用产权证来证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小产权房是不能交易上市的。
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很多。小产权房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在购买过程中出现合同***难以得到等同保护与开发,建设过程中缺少监管,其质量问题出现的概率要高过商品房,而因为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对房产价值影响很大。若遇国家***, 很难得到相应的***补偿。
扩展资料: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目前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南京学区房政策如下: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下同)、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的,方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原则上,新生入学报名的一年前须办理好上述相关手续,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房屋产权证所在地。每套住房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就读(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2、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同时符合其它正常入学条件的,也可在施教区小学就读。第一,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现役军人、务农、外地户口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第二,适龄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第三,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过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和本市户籍准入登记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民常住户口登记管理,适用本细则。公民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和发放,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户口登记管理是指户口申报、注销、迁移、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等户口登记,以及户口证件、信息、档案管理。
第四条公民应当依照本细则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
第五条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户口登记管理事项,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指对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规定。该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户籍准入条件:规定了符合哪些条件的人可以申请落户南京市,包括年龄、学历、职业、社保缴纳等方面的要求。
申请材料:规定了申请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社保证明等。
审核程序:规定了申请人提交材料后的审核程序,包括初审、复审、公示等环节。
审核标准:规定了审核人员应当根据哪些标准进行审核,包括符合条件、真实有效、无不良记录等方面的要求。
申诉和复议:规定了申请人对审核结果不满意时可以进行的申诉和复议程序。
其他事项:包括落户后的义务和权利、违规行为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出台,旨在规范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依规落户南京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小产权落户政策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小产权落户政策最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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