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人才落户政策查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南京人才落户政策查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2月9日,南京市***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2021南京落户政策主要有:人才落户、积分落户。注意:南京市人才落户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2月28日,后续政策变动尚未发布,南京本地宝将持续关注。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2021南京落户政策主要有:人才落户、积分落户。通过这两项落户政策,在南京没有房产依然可以落户,可将户口登记在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内,或登记为集体户。
一、南京人才落户落户地点:
本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无上述落户条件的,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和江宁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的集体户登记户口。
申请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将有关材料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上报区级公安机关;
市、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公安机关;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接到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南京人才落户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落户:
在我的南京***线上办理人才落户。
步骤一:打开并登陆“我的南京***”,找到首页“政务”—“政务服务”。
步骤二:在政务服务页面选择“我要办理”,进入下一步。
步骤三:选择“人才落户办理”,进入下一步。
步骤四:阅读申请须知,点击左下角“已阅读相关须知”,点击“继续申请”。
步骤五:查看友情提示,点击“确定”。
步骤六:根据认证所需要的材料,进行核实和认证,完成之后,点击底部“立即申请”。
步骤七:提交申请之后,等待公安机关审核,收到准迁证后在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人才落户政策查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人才落户政策查询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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