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积分落户南京户口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积分落户南京户口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南京现有的落户政策,外地人落户南京主要有3种方式:人才落户,积分落户、四区落户。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2.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三投靠”人员“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2、工作调动人员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
4、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或高校毕业生,均可落户南京。
1、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2.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1)申请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为申请人与他人共同共有,还需提供共同共有人同意落户书;
(2)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承租权人)同意落户书;
(3)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4)无上述落户条件的,统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
外地人落户南京主要有3种方式:人才落户,积分落户、四区落户。
1.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积分落户南京户口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积分落户南京户口条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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