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军人父母落户南京政策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军人父母落户南京政策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退休人员不能在南京积分落户。申请南京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保不少于24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纪录。
⼀、转业军⼈⼩孩如何办理转学
由学⽣家长(或监护⼈)出具本市户⼝及属于本学区的住地证明,经学校审批合格后,凭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到本校办理插班⼿续。
⼆、申请转学应准备的材料
⼩学、初中县(市)区内部转学:监护⼈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调动⼯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式⼆份,监护⼈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学校联系,转⼊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市区⼩学五、六年级⼩学⽣转学,其转学联系单需经我局学校教育处审核,同意后,转出学校⽅可开出转学证明。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到申请的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上传经学校盖章后的转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影像件,再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核办。
转业随父母落户时需要以下条件:
1、户口迁移申请表;
3、入户人的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
5、所在部队政治部门同意随军意见书或自治区、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出具的随安置通知书。
6、入户地址证明材料。
1.父母身边无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本人未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3.配偶为独生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4.军籍父母离退休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军人父母落户南京政策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军人父母落户南京政策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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