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人才安居是否需要落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南京人才安居是否需要落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下载、打开并登陆“我的南京APP”,找到首页政务—政务服务;
3、选择“人才落户办理”,进入下一步;
4、阅读申请须知,在“我已阅读以上须知”前面方框打钩,点击“继续申请”;
5、查看友情提示,线下提交的就不要在线上提交了,点击“确定”;
6、根据认证所需要的材料,一一进行核实和认证即可,完成之后,点击底部“立即申请”;
7、提交申请之后,等待公安机关审核,收到准迁证后在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有效期至2020年2月29日。南京市人才落户政策即《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确定的人才落户新政从2018年3月1日执行,原定试行1年,到2019年2月28日后失效。后根据南京市公安局发布最新通知,《实施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
南京人才房供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 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三)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四)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五)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六)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七)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八)经市***批准的其他人才。
南京人才落户办理需要23个工作日左右。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将有关材料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上报区级公安机关;
市、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公安机关;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接到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人才安居是否需要落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人才安居是否需要落户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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