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60周岁落户南京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60周岁落户南京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根据《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在南京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
2、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
3、购买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办理交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购房入户申请。
参加社保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退休。社保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此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更多相关内容: ***://***.gov.cn/zwgk/2009-12/29/content_1499072.htm
南京六十至六十九岁老人凭老年公交智汇优惠卡乘坐公交车地铁是半价优惠。
自2017年8月1日起,60至69周岁老人及18周岁以下中小学生刷半价优惠卡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在90分钟内,换乘票价2元以内(含2元)的公交车、有轨电车、轮渡时,刷卡免费;换乘地铁、大站快车、快线以及按里程分段计价的公交车,换乘定额优惠1.0元/次。
需要办理南京老年优惠公交卡者可到南京市民卡公司智汇客服中心(城中厅熙南里8-34号、城南厅应天大街19号)办理,老人只须工作日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集相片并申办不带社保功能的市民卡,即可享受南京市给予年满60-69周岁老年人的优惠乘坐公共交通的政策。
二是70岁及以上老人凭老年证公交车地铁是常年免费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60周岁落户南京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60周岁落户南京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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