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买房子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南京买房子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实际上,南京目前还是实行房地产限购政策的,需要先有南京户口才能买房,而不是买房后再落户。
一个亲戚单位有不少人为了在南京购房,就先是办理了落户手续,待符合一定条件之后再购房。看起来比较麻烦,但实际操作中也还是比较顺利的。
1、如果有3年内累计2年的南京社保或者纳税记录即可申请开具南京购房证明;
2、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再看看是否符合人才落户的条件。落户新政主要涉及三类人群:一是学历型人才,即: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二是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是取得***以上(含***)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南京买了房子可以落户,南京市人民***法制办和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公告,就《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和《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外地人来南京落户政策将有重大变化,以往单纯的购房60平米以上、交满一年社保落户政策将取消。
新办法草案规定,符合本办法相关条件的非南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不符合本办法相关条件的,可以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
南京人才房供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 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三)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四)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五)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六)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七)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八)经市***批准的其他人才。
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买房子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买房子落户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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