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人才落户苏州租房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南京人才落户苏州租房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3、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或住房账户购房的正常缴纳园区社会保险的甲类***员工和乙类***员工;
4、与所在企事业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优先考虑IC产业、软件业、新材料、生物医药、科研等科技创新型企业,汽车航空零部件、电子与信息产业、机械等先进制造业企业,旅游管理、商贸管理、商业服务、物流、投资金融、文化艺术、医疗卫生、教育等现代服务业企业;
第一、有居住权的房子不得出租
第二、租客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改造房屋
第三、房东有义务帮租客维修出租屋内的设备
第四、在租房合同未到期前,即使房子产权发生了变更,依旧不影响租客居住
《条例》明确,用于出租的住房, 应当以原始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将房间分隔后出租用于居住;对起居室分隔出租作了严格限制,明确只能分隔出一间房间用于居住。
禁止将房间、阳台的整体或者局部改为卫生间、厨房,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除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以及医疗护理等特殊情况,住房按间出租的,每间房间内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
当然可以
苏州经过人社局认证的紧缺人才落户苏州市会提供很多优惠政策。比如优惠住房,一次性提供研发经费。还有就是人才家属的户口,孩子的读书。
普通落户就要符合苏州市的一些政策,比如买一定面积的房子或者落户积分到了一定的程度才行。
新就业人员申请承租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二)在本地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
(三)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人才落户苏州租房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人才落户苏州租房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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