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 人才落户进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京 人才落户进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南京办理人才落户审核通过后带着准迁证回原籍办理迁出,领取迁移证;
本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的,需向市级户政办理窗口提交申请。在我市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江北新区人才集体户、江宁区人才集体户或居住证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的社区户落户的,需向所属地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成立至今已经29年了,南京人才市场于1992年10月26日在江苏 南京 广州路213号(行政区号320106,邮政编码210029)注册成立,我们主要经营开展人才交流,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和人才***合理配置。人才交流活动组织 人才供求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发布 人才供求信息查询受委托人才招聘,注册员工人数为31人,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公司联系电话为025-323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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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级公安机关。
2.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
3.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公安机关受理专业技术资格申请的,需在受理申请后及时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评审申报表或职称批文流转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需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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