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才落户购房南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人才落户购房南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京人才房供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 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三)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四)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五)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六)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七)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八)经市***批准的其他人才。
1、符合人才购房服务条件的人才可以优先选购,价格是报物价部门统一审批。
2、人才购房享受对象为南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须申请时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须申请时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3、人才通过“我的南京”APP或“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购房服务,申请时须如实填写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提供劳动关系、业绩履历等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因单位性质原因无劳动合同的,须由单位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4、***定向筹集房源,根据人才需求,结合项目上市情况批量或整体筹集,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
5、市场优先供应房源,全市可售商品住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每批次供应房源为本次申请上市销售量的20%-30%, 具体数量由开发企业根据人才需求,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
可以。在南京工作,户口已经迁入南京市集体户口(户口落在公司或者是人才市场的),这样对所购房面积没有什么要求。户口没有在南京本地的,就需要购买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房屋才能落户。
根据南京市的相关政策,人才购房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可以在南京市购买房产。一般来说,人才购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在南京市有稳定的工作、具备一定的学历或技能、在南京市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等。
如果您是南京市的人才,并且符合相关条件,那么您是可以购买房产的。具体的政策和条件可能会根据当地***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房产中介了解详细信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才落户购房南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才落户购房南京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vougao.com/post/4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