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落户居民医保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南京落户居民医保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京医保门特的最新政策如下
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在区内一级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属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的,按30%的比例补偿;属基本医疗保险乙类目录的,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后,按30%的比例补偿;属基本医疗保险丙类目录的,不予补偿。
从2023年1月开始取消门特慢医院规定,市民看病拿药可以去南京任何一家医院。拿药也没有了以前规定的每年600~2000的个人自负这块。医保中心按比例直接给予报销。
柜面办理参保材料:
无法网上办理参保手续的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至街道(镇)和社区(村)社保基层经办机构(简称“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下列人员另需提供以下资料:
1、18周岁以上以学生儿童身份参保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在我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籍材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落户居民医保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落户居民医保政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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