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异人才引进落户南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离异人才引进落户南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申请条件: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的,请将以下材料准备齐全后,由户主、产权人、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同时前来办理。
1、申请;
2、南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住址页及户主、产权人、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页);
3、父母户口本及复印件(住址页及父母户籍页。户口本上信息应与身份证及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内信息一致,户口、印章齐全);或父母户籍证明。
4、父母及户主、产权人、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5、父母、申请人的各两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加盖民政局章)或民事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与父母关系证明:由派出所出具原户籍地址、三人姓名、***号码、三人之间关系的证明及上面要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父母一方去世的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7、申请人现户籍地全部房产证原件及全部复印件。
8、其他相关证明。
南京市为了不让人才流失,允许在本地工作落户的青年父母追随落户,具体流程简单,带着子女的有效证件与证明是父母与子女关系,到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开具接收证,然后就可以迁入父母户口了。
南京学区房政策如下: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下同)、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的,方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原则上,新生入学报名的一年前须办理好上述相关手续,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房屋产权证所在地。每套住房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就读(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2、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同时符合其它正常入学条件的,也可在施教区小学就读。第一,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现役军人、务农、外地户口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第二,适龄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第三,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过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在夫妻自离异之日起 2 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可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 1 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 套商品 住房,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 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 2 套商品住房及 以上的,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异人才引进落户南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异人才引进落户南京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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