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学历落户买房政策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京学历落户买房政策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本市户籍限购范围:南京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
限购数量:本市户籍家庭最多可购买2套,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新购;本市户籍单身(含丧偶或离异)最多可购买1套,名下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新购。
非本市户籍限购范围:全市范围内。
限购数量:限购1套,名下已有住房的,不得新购。
购房要求:
1、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不得补缴;
同时规定了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目前南京市人才购房摇号条件:
2、在南京市的一些企业比如说高新技术企业等已经登记注册过得企业工作,并且取得了硕士学位;
3、在上述企业或者已经备案的研发中心工作,已经是高级技师者或者是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4、在南京市已经登记注册过得企业上班,每年纳税是50万及以上的人才。
1. 根据南京市人才购房政策,是存在的。
2. 这是因为南京市为了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取了购房摇号的方式来进行分配,以确保公平公正。
购房摇号的条件包括申请人的户籍、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方面的要求,具体要求可以通过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解。
3. 此外,南京市还根据不同人才类型设置了不同的优先权,例如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他们在摇号中享有更高的优先级。
因此,了解自己的人才类型并符合相关条件,可以提高购房摇号的成功率。
供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我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 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三)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四)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五)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六)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七)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八)经市***批准的其他人才。
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学历落户买房政策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学历落户买房政策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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