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才公寓落户政策南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人才公寓落户政策南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由区人才办负责认定,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创业类人才创办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为员工缴纳社保等手续,个人投入企业实收资本足额到位,每年在浦口实际工作日不少于90天。
2、创新类人才与引进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并在浦口区缴纳社保或个税。
专业技术人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技术骨干教师,由区教育局负责认定,须为我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教师,具备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并符合区教育系统其他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供应对象
第二条 供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E类人才
, 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我知道的南京九龙湖人才公寓,地处江宁苏源大道,临靠东南大学和杏花村旅游景点。地铁3号线到东南大学城站下转880公交可到。高铁南站792公交可直达公寓。公寓已开放,不是住几个人的问题,符合人才公寓住居条件的,应该都能满足。公寓附近生活配套到位😊。
根据南京市人才落户政策,南京人才落户地点分配是根据一定的规则和条件进行的,而非完全随机。
具体的分配规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就业、创业情况,所获得的人才认定和评价等级,以及所申请的落户地区的需求等因素。这些规则和条件可能会根据不同时间、地点、人才类型和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
因此,南京人才落户地点的分配是以一定的规则为基础,而非完全随机。
不是随机的。本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无上述落户条件的,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和江宁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的集体户登记户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才公寓落户政策南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才公寓落户政策南京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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