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到南京办理人才落户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到南京办理人才落户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具体流程:
(1)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在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南京人才落户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落户:
在我的南京***线上办理人才落户。
步骤一:打开并登陆“我的南京***”,找到首页“政务”—“政务服务”。
步骤二:在政务服务页面选择“我要办理”,进入下一步。
步骤三:选择“人才落户办理”,进入下一步。
步骤四:阅读申请须知,点击左下角“已阅读相关须知”,点击“继续申请”。
步骤五:查看友情提示,点击“确定”。
步骤六:根据认证所需要的材料,进行核实和认证,完成之后,点击底部“立即申请”。
步骤七:提交申请之后,等待公安机关审核,收到准迁证后在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不可以,迁移户口与当事人的退休地点,不存在因果关系: 1、社保关系只有在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才能转入当地; 2、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社保卡等,事先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转移社保关系的手续及需要的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单位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凭单位介绍函、被代理人员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2,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出的社保转移证明原件(注明本人姓名和***号码,社保机构的户名、帐号和***行名称,并盖社保机构公章。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和***复印件1张(第二代***需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 3,个人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持接收单位介绍函,调出单位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基金转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 二,社保续交的方式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只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基金不再转移。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的,转移模式依然为“双转移”,即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都要转移。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2,具体办理方式为: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或自谋职业者可携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医疗保险手册、卡,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第二月按季或按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不可以,迁移户口与当事人的退休地点,不存在因果关系: 1、社保关系只有在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才能转入当地; 2、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社保卡等,事先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转移社保关系的手续及需要的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单位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凭单位介绍函、被代理人员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2,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出的社保转移证明原件(注明本人姓名和***号码,社保机构的户名、帐号和***行名称,并盖社保机构公章。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和***复印件1张(第二代***需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 3,个人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持接收单位介绍函,调出单位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基金转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 二,社保续交的方式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只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基金不再转移。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的,转移模式依然为“双转移”,即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都要转移。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2,具体办理方式为: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或自谋职业者可携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医疗保险手册、卡,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第二月按季或按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到南京办理人才落户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到南京办理人才落户流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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