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积分落户租房备案南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北京积分落户租房备案南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领取条件(同时满足):
1、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大专学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研究生可扩大至非全日制,需首次就业参保(即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和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期间均从未有过就业经历)。
2、毕业两年内在南京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南京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也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
(提醒: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
申请材料:
个人相关证书(学位证、毕业证或***及以上资格证书)照片;租房***或者租赁备案;其他个人相关的基本信息。
2、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②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④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需要的材料包括提交本人居民***或者其他合法有效***件等。
相关法律规定:《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或者其他合法有效***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南京居住证手续:
办理材料:1、居民***或者其他有效***件;2、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办理地点:流动人口居住地所属公安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点。南京市派出所。
办理时限及费用:1、办理时限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2、办理费用:工本费20元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免收工本费;2.损坏换领、遗失补领居住证的,收取工本费。
下载“我的南京”AP——首页选择“政务(更多)”——选择“南京房产”;
选择“房屋租赁”——“租赁备案”:
在“我的合同”栏可填写网签合同,“我的备案”栏可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并查看备案号。(备案完成后需保存备案证明,申请补贴时用得上)即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积分落户租房备案南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积分落户租房备案南京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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