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大学生落户买房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南京大学生落户买房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在南京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办理交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购房入户申请。
不可以,南京市针对孩子上学有明确规定,南京户口或在南京工作、经商一年以上,有居住证、社保或经商纳税的,可以在居住地所属的学区上学,而且南京市主城区每个区域教育局对办理南京落户的时间也有不同的要求,有的区是入学前一年,有的是入学前两年,如果购买是二手房,还有看所购房屋的学籍有没有占用。
南京将落户条件再次放宽,其中本科学历人才从 40 周岁放宽到 45 周岁,将留学回国人员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一并纳入;40 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就可以落户。
1.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根据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在宁落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学信网上开具的学历证明 。
2018年3月1日起,南京市开始实施《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至此已有近2万人已将户口迁入南京,现在正是大学毕业季前夕,南京市公安局再次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措施以方便人才落户。
增加区级受理范围,就近提交落户申请。此措施对市、区公安机关受理范围进行了优化,如申请人在南京的就业单位没有集体户,则由市局下放至区级公安机关受理;如申请人未在南京就业,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南京市无合法稳定[_a***_],则就地向高校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或派出所申请,无需向市公安局申请,由市公安局以及江北新区、江宁公安分局受理。
辖区内有高校的公安分局还将上门与每一所高校联系,毕业生们无需本人亲自前往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可以委托校方统一提交落户申请。同时各类手续也有所简化。
南京市公安局还建了网上受理系统,该系统将于5月31日开通,毕业生可在网上申请,不见面审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大学生落户买房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大学生落户买房制度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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