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徐州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京徐州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徐州市区县内农业人口婚迁
(1)徐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婚后可申请无工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2)父母双亡留在农村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当地或其它地区无亲属,要求投靠徐州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亲属。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江苏省各地汽车迁入标准如下:
南京:国5排放标准,初次登记5年以上的相关车辆不允许迁入,若迁出则需买家到场
苏州:国5排放标准,初次登记5年以上的相关车辆不允许迁入
无锡:汽油囯5排放标准,柴油国3排放标准,进口车05年以前需国4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
常州: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
自2019年7月1日起,江苏省内所有新购及迁入的车辆的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国六,否则不予登记或过户。原国五排放的车辆只能在原登记机关辖区内过户转移,如办理迁出登记,则只能到允许国五排放车辆入藉的地市登记,不得迁出到江苏省内其他地市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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